您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原检验检疫历史数据 > 机构介绍 > 机构设置 > 机关处室

动植处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工作规程,制定全省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检疫审批初审及管理工作。

3.负责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动植物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预警通报。

5.负责全省外来有害生物和所分管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疫病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工作。

6.负责管理全省系统重大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检疫除害处理规程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负责生物物种资源的进出境检验检疫及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国外通报和退运调查等专项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风险和质量分析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动植物检疫监管处职责中负责检验检疫的“动植物产品”包括:生皮张、鬃类、羽毛、羽绒类、骨、蹄、角、非食用动物油脂、动物血液、蚕茧、小麦、大麦、黑麦、玉米(含玉米粉)、大豆、马铃薯(含薯片、薯条、马铃薯淀粉)、鲜瓜果类、油菜籽、木薯干(含木薯淀粉)、竹藤柳草、烟草(卷烟除外)、木材、种子种苗、花卉、植物性包装材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负责检疫的“动植物产品”包括:毛类、木制品、棉花、麻和已鞣制加工动物皮张。

(二)主要负责人:陈长法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2 

  邮编: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

  总机电话:0532-80886666 

  业务咨询电话:123652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联系电话:0532-82955112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2号 邮编:266005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