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原检验检疫历史数据 > 机构介绍 > 机构设置 > 机关处室

检验处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工作规程,制定全省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监管工作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鉴定,以及双边、多边质检协议下出口商品和援外物资的检验监管。

3.负责组织实施出境运载工具适载鉴定、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和进出口包装检验监管。

4.负责组织实施免验,复验,监督抽查,国外通报、召回和退运调查等专项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对进出口企业和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风险分析及质量分析工作。

7.负责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监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检验监管处职责中的“商品”不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植物、未加工或加工后仍可能传播各类疫情的动植物产品等;包装包括进出口食品包装、出口危险品包装及出口普通商品运输包装。

(二)主要负责人:王建平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2 

  邮编:26600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

  总机电话:0532-80886666 

  业务咨询电话:123652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联系电话:0532-82955112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中山路2号 邮编:266005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