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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济宁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累计数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济宁检验检疫局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62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6589016,传真:0537-6589017。)

  一、概述

  济宁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自《条例》实施以来年来,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定了《济宁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ZYJIJ082-2012),编制了《济宁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济宁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济宁检验检疫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底,济宁检验检疫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09条,其中2016年公开431条。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中,全部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311条,占72%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济宁市政务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通过本局的门户网站(www.jining.sdciq.gov.cn)、LED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印制检验检疫信息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以专业免费培训的形式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进行了自贸区政策、产地证政策宣讲及业务系统使用等对外培训。

  4.通过到企业走访调研等形多积极宣传进出口法律法规、国际相关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主动公开收费依据文件清单、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含社团会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收费类别及收费主体一览表及收费公示联系方式。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济宁检验检疫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电子邮箱:jnciq@163169.net。)、信函(济宁市洸河路62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6589016,传真:0537-6589017)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2017年度济宁检验检疫局未收到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准备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2017年度济宁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本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考核。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情形。

  八、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更加多样化。今后,济宁检验检疫局将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来源:济宁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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