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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山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围绕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质检办〔2016〕519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6年,山东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66条。其中,发布要闻综述、新闻动态428条,发布疫情快报、wto动态信息452条,更新机构信息、政策法规、统计数据、政府采购等信息115条,及时更新行政办事指南及检验检疫业务信息367条,年内制发的4份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予以公开。除利用网站进行公开外,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电子滚动屏幕等提供信息咨询及信息公开。
(二)及时有效解读政策和回应热点。全年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2次。通过12365举报投诉电话及网站接受并答复各类问题咨询1688条。共开展6期在线访谈、7期民意调查,多次参加“阳光政务热线”广播节目。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日、5.20世界计量日以及“质量月”等,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并解答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每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过20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内容近150条,经网络转载产生了广泛的宣传效应。山东局在全国质检系统率先开通官方微信,积极发布检验检疫动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2016年先后发布信息103条。
(三)重点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制定了“两个清单”动态管理规范,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职责,以及两个清单制作、审核、发布、动态调整更新等程序,确保“两个清单”及时有效公开。同时,在2015年公开山东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法律法规的调整对清单内容进行了更新。深入推进全省系统 “两个清单”公开工作,全省系统23个分支局“两个清单”已于2016年底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和业务办理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二是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与执法信息公开。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的抽样种类、抽样数量、检测项目和检验标准。开设“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同时,利用每月新闻发布会、网站等形式对进出口工业品检出情况、重点敏感案例以及依法抽查情况等内容向公众公开。制定了《山东检验检疫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对全省系统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工作的责任分工、内容和标准、推进步骤做了全面安排。主动公开了《山东检验检疫局随机抽查管理办法》,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着力推进“双随机”抽查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其服务指南,按照统一模板与标准,梳理整合公开8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不断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工作,目前山东检验检疫局负责的8项行政许可业务中,4项已经实现网上办理。
四是推进收费信息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质检系统网上收费公示规范化实施方案》要求,在省局网站及分支局子网站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规范化公示,同时公示收费主体、收费人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企业、群众、媒体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通过网站全部公开;将项目预算控制价及评审专家进行了公开;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年内共发布招标采购信息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山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9件通过网络提出,5件通过信函提出,均给予妥善处理。14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7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山东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收到以山东检验检疫局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诉讼和申诉。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提出相关诉求的数量日益增多,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处理程序、相关工作机制、机构和人员保障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山东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并按照公众的期望和更加便利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目标,查缺补漏,不断提高山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将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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