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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东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山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山东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围绕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质检办2015577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公开信息900条,按时处置信息公开申请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公开内容。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2015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质检办2015577号)要求,山东局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分工,制定了《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鲁检办函〔2015376号),下发全省系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主要利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实施,另外通过网站的“通知公告”“公众参与”“在线办事”及其他专题专栏等方式公开企业和公众需要的信息;其次是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电子滚动屏幕等提供信息咨询及信息公开。2015年,山东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93条,发布要闻综述、新闻动态421条,发布疫情快报、wto动态信息478条,更新机构信息、政策法规、统计数据、政府采购等信息371条,及时更新行政办事指南及检验检疫业务信息123条,年内制发的14份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予以公开。 

  (二)及时有效解读政策和回应热点。全年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2次,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12365举报投诉电话及网站接受并答复各类问题咨询1100余条。共开展7期在线访谈、4期民意调查,多次参加“阳光政务热线”广播节目。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日、5.20世界计量日以及“质量月”等,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并解答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每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过20多家新闻媒体发布稿件200余条,经网络转载产生了广泛的宣传效应。山东局在全国质检系统率先开通官方微信,积极发布检验检疫动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2015年先后发布信息108条。 

  (三)重点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山东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省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委托下放等信息的公开。一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将山东局负责的行政许可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工作流程、时限要求、费用规定、法律责任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并公开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列明了所负责每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质检总局批复,山东局作为首批确认可以发布清单的直属局之一,于1113日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了“两个清单”,形成了由10大类43项行政职权构成的权力清单和203项具体责任、433项追责情形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疫执法边界。 

  3.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信息“谁作出、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了行政处罚公开的内容,包括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等,有效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利用每月新闻发布会、网站等形式对进出口工业品检出情况、重点敏感案例以及依法抽查情况等内容向公众公开。 

  5.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了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目录清单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量单位、定价方式、收费依据及文件全文、收费主体、收费对象等内容,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收费大厅对外公开,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通过网站全部公开;将项目预算控制价及评审专家进行了公开;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山东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0余条,涉及金额近6000万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山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通过网络提出,均给予妥善处理。5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属于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未收到以山东检验检疫局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诉讼和申诉。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山东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山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使山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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