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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落实2014年全国质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展示

一、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4年,按照质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山东检验检疫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9条,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热点共11次,开展在线访谈活动6次。为方便企业和公民查询,对相关业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等通过网站和报检大厅显示屏、宣传栏进行公开,并提供相应表格下载服务。 

  二、重点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山东局对所承担行政许可的项目、主体、程序、收费以及带有审批性质的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行政许可目录,进一步明确项目名称、依据、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在山东局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许可”专栏,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八公开”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部分事项办理程序开设了场景式服务进行图解说明。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侵权假冒案件公开”栏目,公开山东局有关政策规定和案件办理情况。另外,要求各分支局建立类似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本单位办理的侵权假冒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生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推进收费采购信息公开。一方面,继续推进收费信息公开。根据质检总局要求,山东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减免收费的相关政策在山东局门户网站、收费大厅及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指派专人负责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对收费政策变更信息及时公开,做到实际收费标准与公示标准一致。同时,定期对所属分支局的收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稽查,并将稽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与中标公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公证处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增强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近年来,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日益增多,内容主要集中在国内消费者申请公开与具体检验检疫执法行为相关的政府信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今年以来,山东局对全省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分支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以及山东局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形式审查、答复行为、答复时限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设立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下发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全省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大大规范。 

  四、工作基础大大提升。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2014年,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从资源配置、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等多个方面对网站进行了全新的规划、设计、开发。改版后的网站采用统一风格、统一模板对内容与栏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全面梳理了网站资源,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保障。除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增设“最新公开”栏目,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最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了公众和企业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4年12月8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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