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新闻 要闻 图片 专题 访谈
统计 快讯 数据 分析 预警
公开 法规 解读 目录 行政许可
互动 咨询 来信 建议 信息订阅
办事 指南 下载 报关员考试     公务员
查询 通关 舱单 报关员记分     企业基本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首页>报关员资格考试
 
昆明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2006-01-24

昆明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71施行,200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11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0625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补齐材料之日视为申请日;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昆明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海关大楼707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3016059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1)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制式填写即可;

2)签名栏须由本人亲自手签,不得使用计算机打印;

3)申请日期栏请填写前来海关申请的当日。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1)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名由本人亲自手签,不得使用计算机打印;

2“委托权限”,其中“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包括代领资格证书。如委托人尚有其他事项需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应在“其他”中填写说明。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电话:010-65194114(总机)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