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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9-06-30
    现将满洲里考区各报考点对外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以下简称“现场确认”)的具体办公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满洲里考区预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需本人到场办理。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4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1)满洲里海关办公楼709室教育培训科;地址:满洲里市东五道街75号;联系电话:0470—2299755/2299705。      (2)满洲里海关驻通辽办事处505室办公室;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858号;联系电话:0475—8253169/8253168。     (3)满洲里海关驻赤峰办事处稽查科;地址:赤峰市钢铁西街;联系电话:0476—8350376/8330234。     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持有:     1.从网上下载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要求淡蓝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09年第20号公告)。     (二)按规定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签本人姓名,并注明日期。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      (三)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七)考生报名子系统已具备考生修改考区和报考点功能。考生错报考区或者报考点的,可自行修改。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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