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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9-06-25

一、考生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1、从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本人《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彩色打印)和准考证主证。准考证主证要加贴符合要求的与电子同底板的本人照片(照片的具体要求请见海关总署2009年第20号公告);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确认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手续(承诺书应从考试网下载)。

按规定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注明日期。复印件用A4纸。

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报名费

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三、现场确认报名的程序

报名资格确认——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签发准考证主证--购买教材(自愿)

四、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允许委托办理(台湾居民除外)。

2、考生不能以学生证代替其学历证书。

3、考生目前无法上传电子照片的,可将照片文件带至报名确认现场,由工作人员代为上传。

未尽事宜,请考生随时留意考试网上考区公告内容及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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