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确认定于7月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确认时间:7月1、2、3、6、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由于石家庄考区报考人数众多,为避免发生拥挤,便于考生办理确认手续,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报名编号对应以下日期到各报考点的确认地点办理确认手续,不是当日确认的考生不予办理,请广大考生予以谅解、遵守。 考生报名编号 确认日期 040000001-040002000 7月1日 040002001-040005000 7月2日 040005001-040008000 7月3日 040012001-040016000 7月6日 040016001及以后 7月7日 二、确认地点 石家庄考区各报考点确认地点在各当地海关办公场所,地址如下: 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28号(和平路与友谊大街交口); 秦皇岛海关,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1号; 唐山海关,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1号; 保定海关,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66号; 廊坊海关,廊坊市开发区创业路3号。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需彩色打印); 2、准考证主证(粘贴与所上传同底板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有承诺书格式文本可供下载。 5、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提交的复印件,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原件海关人员审验完毕后退回考生本人。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海关总署2009年第20号公告要求,现场确认报考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交纳考试报考费90元。报名一经确认,无论何种情况,所交费用均不予退还。 3、未按照海关总署公告要求在网上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如:翻拍、自拍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够办理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我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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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海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