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新闻 要闻 图片 专题 访谈
统计 快讯 数据 分析 预警
公开 法规 解读 目录 行政许可
互动 咨询 来信 建议 信息订阅
办事 指南 下载 报关员考试     公务员
查询 通关 舱单 报关员记分     企业基本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首页>报关员资格考试
 
乌鲁木齐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2009-03-16

乌鲁木齐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09年3月18日-9月17日,向深圳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乌鲁木齐海关集中办理时间:2009年 3月18日-3月31日,其他办理时间为:每逢周二办理(包括补换资格证手续),逾期6个月不办理者,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海关人事教育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乌鲁木齐海关大楼11楼教育培训科。工作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喀什海关人事政工处:喀什市西域大道156号。工作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

阿拉山口海关人教科:阿拉山口口岸阿拉山口海关行政办公楼。工作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
伊宁海关综合业务科:伊宁市经济技术合作区北京路367号伊宁海关业务大厅。工作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

联系电话:乌鲁木齐0991-3627656 喀什0998-2905126 阿拉山口0909-6992919 伊宁0999-8193016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打印、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及填制说明

附件1:考生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操作说明

一、如何打印申请表

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考生进入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后,点击“我要登录”进行登录。登录时仍使用考生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即显示如下窗口:

按提示点击即进入打印申请表页面。除签名和申请日期两项外,《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的有关信息均已自动显示,考生按照屏幕提示,清空页眉、页脚后,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按钮( )即可直接在A4纸上打印出申请表。

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名。申请日期则按照考生向海关提出申请的实际日期填写。

注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如何清空IE的页眉、页脚

一般情况下,IE均设置了默认的页眉、页脚,打印出来的文本既不 规范,也不美观,所以打印前应重新设置。清空IE的页眉、页脚,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点击IE工具栏中的“文件”按钮,出现下拉菜单,选择“打印预览”,如下图:

选择“打印预览”后即打开相应窗口,在该窗口中点击“页面设置”按钮,如图示:

点击“页面设置”按钮打开“页面设置”对话框,将“页眉”和“页脚”输入框(下图中用闪烁的红框标识)中的内容清空(其他选项均为默认项,但要确认纸张大小为A4,打印方向为纵向),再点击“确定”,即可清空IE的页眉、页脚。

清空IE的页眉、页脚后,关闭“打印预览”窗口,即回到打印申请表页面,打印申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及填制说明填制示范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李´´身份证号:11010819770605 ´´´´

被委托人: 赵´´ 身份证号:11020419650607 ´´´´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

委 托 人: 李´´ (签名)

被委托人: 赵´´ (签名)

委托日期: ´´ 年 ´´ 月´´日

关于委托权限的填制说明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深圳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

乌鲁木齐海关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dddAAAA 2009-05-20
 ddd 2009-05-20
 jjjjjjjjjjjjjjjj 2009-05-05
 空港口岸查获涉嫌侵权商品(图)  2007-06-10
 大连机场海关为来连参加WTO非正式小型部长会议来宾提供通关便利 2005-09-02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电话:010-65194114(总机)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