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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发布2010年考试成绩的通告  
2010-12-17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考生即日起(20101217日)可以登录本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分数核查。

分数核查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分数核查申请期限为20101217201111。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海关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在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交分数核查申请。

(三)海关自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数核查,并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发布核查结果。

(四)海关完成分数核查后,将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发布通告届时考生可以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分数核查结果,打印分数核查单。海关不再制发其他形式的分数核查单。

(五)核查结果与已公布的成绩有异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照核查后的成绩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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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05-17
 ★海关总署关于放宽2011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拉萨考区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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