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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调整考生分数核查办理程序  
2008-12-11

为保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提供方便快捷的考试救济渠道,维护考生合法权益,1210,海关总署发布第89号公告,决定对考生分数核查的办理程序进行调整。

按照新调整的分数核查办理程序,考生可以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交分数核查申请,获知分数核查结果,并打印分数核查单。

本网将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如期向广大考生开放分数核查网上申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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