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手机版 订阅服务
总署概况 | 各关概况 | 海关法规 | 政策解读 | 海关统计 | 计划规划 | 政府采购 | 原产地管理 | 口岸管理 | 意见征集 | 拍卖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详细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0号(关于公布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2007-09-07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综合类
【文  号】海关总署2007年第50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7-9-4 【生效日期】2007-9-4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200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以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对外公布。由于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目与此前版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现对2006年版《目录》进行修订并形成2007年版《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

  2007年版《目录》自200710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7年版《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四日

办公厅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 公告 2011年 第104号 2012-0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1年第101号 2012-02-02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号 2012-02-01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01-30
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公告 2011年 第91号 2012-01-29
 
网站地图 网站留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电话:010-65194114(总机)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