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1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2005-08-30 |
| |
|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综合类 |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1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2004-12-10 |
【生效日期】2004-12-10 |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41号
为了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海关总署对以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以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公布了第一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将决定废止的第二批规范性文件目录37件予以公布(废止目录见附件),上述37件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