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公开: 各关概况 署令公告 海关法规 政策解读 计划规划 海关统计 监测预警 海关要闻 各关动态 图片新闻
专题聚焦 政府采购 拍卖信息 社会监督 红黑名单 口岸管理 国际合作 教育培训 政府会议 访问分析
办事: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电子口岸 预归类申请 海关公务员考录 报关员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备案申请
互动: 业务咨询 人民来信 领导信箱 公开目录 在线访谈 网上直播 网上调查 征求意见 网站建议 信息订阅
查询: 商品信息 通关参数 归类信息 归类公告 归类决定裁定 化验结果 化验方法 知识产权备案 海关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首页>细览模版
 
我国已有15个地方电子口岸上线运行  
2005-11-21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建立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中国电子口岸,自2002年下半年启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以来,目前已有27个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合作建设地方电子口岸备忘录,其中15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已经上线运行 

        中国电子口岸本着“统一身份、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实现了海关、外汇、税务、外经贸等部门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在线服务,加快了物流通关效率。 

        宁波电子口岸是全国各口岸中起步较早、发展势头较好的地方电子口岸之一。目前,入网用户6000多家,用户区域覆盖了宁波市并逐步向浙江省和长三角地区延伸。网上外汇核销、船勤网上申报等12个核心业务应用项目投入试运行,在线运行项目48个。 

        宁波电子口岸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发送和查询功能,减少了企业联系、车旅、人工等直接成本,同时大大提高了企业货物的通关效率。宁波电子口岸开通后促使各口岸部门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合并审批流程,有效提高了海关等政府部门的监管效能和水平。目前,海关、外贸等8家口岸监管部门都实行了网上审批业务,其中多个部门实行了统一申报、联合审批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转载
电话:010-65194114 邮编:100730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