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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2009-07-22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09〕40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09-7-14 【生效日期】2009-7-22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09年  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7月8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 customs.gov. 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7月21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9918吨,超过今年9870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7月22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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