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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2008-12-29
 
【法规类型】其他参考资料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8-12-11 【生效日期】2009-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本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码

名 称

备 注

1

3101001910

未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

2

3101009020

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3

2703000010

泥炭(草炭)

沼泽(湿地)中,地上植物枯死、腐烂堆积而成的有机矿体(不论干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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