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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1号  
2009-11-12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票务标志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博会票务标志(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世博会票务标志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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