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新闻 要闻 动态 专题 访谈
统计 快讯 数据 分析 预警
公开 法规 解读 目录 行政许可
互动 咨询 来信 建议 信息订阅
办事 指南 下载 报关员考试     公务员
查询 通关 舱单 报关员记分     企业基本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海关总署>总署通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4号  
2009-05-25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办公厅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南昌海关关于举行2010年第一期报关员业务岗位考核的公告 2010-03-16
南昌海关关于举行2010年第一期报关员业务岗位考核的公告 2010-03-16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7号 2010-03-16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7号 2010-03-15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 2010-03-11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电话:010-65194114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