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公开: 各关概况 署令公告 海关法规 政策解读 计划规划 海关统计 监测预警 海关要闻 各关动态 图片新闻
专题聚焦 政府采购 拍卖信息 社会监督 红黑名单 口岸管理 国际合作 教育培训 政府会议 访问分析
办事: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电子口岸 预归类申请 海关公务员考录 报关员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备案申请
互动: 业务咨询 人民来信 领导信箱 公开目录 在线访谈 网上直播 网上调查 征求意见 网站建议 信息订阅
查询: 商品信息 通关参数 归类信息 归类公告 归类决定裁定 化验结果 化验方法 知识产权备案 海关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海关总署>总署通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7号  
2008-08-22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1-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中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5年第63号公告中商品归类决定W2005-028、W2005-317、W2005-368、W2005-369、W2005-370、W2005-377、W2005-408、W2005-41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1-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略)

                                 二○○八年七月三日

办公厅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6号 2008-11-26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5号 2008-11-26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4号 2008-11-26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3号 2008-11-26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2号 2008-11-26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转载
电话:010-65194114 邮编:100730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