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化]
注册
2012年2月6日
|
登录
首页
»
海关总署
»
通关管理细览
- 通关流程 -
报关
审单
接单
征税
查验与放行
- 便捷通关 -
- 无纸通关 -
- 申报管理 -
报关单管理
滞报金管理
集中申报
其它
申请减免滞报金需要哪些手续?
2005-09-20
由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按同一合同、同一地报关进口的一批滞报货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滞报金。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Copyright 2002-2004 海关总署
服务声明
隐私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