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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华子公司代为向银行申请出具的总担保保函,海关总署能否接受?  
2010-06-14

问:我是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客户准备委托我公司代为向贵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但由于我的客户是一家外国公司,境内银行不愿为其出具总担保保函。客户在中国大陆拥有一个投资的子公司,如果以该子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出具总担保保函,贵署能否接受?

 

答;可以。由你客户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总担保保函,不会影响担保人向海关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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