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2007年,在全国海关关务(警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国各海关单位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关务(警务)公开工作。一批基层海关单位紧贴通关、执法现场业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载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关务(警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为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励更多的基层海关在关务(警务)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总署决定:命名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等10个单位现场为“全国海关2007年关务(警务)公开示范点”。
全国海关要以示范点单位为榜样,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关务(警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希望此次命名示范点的海关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务(警务)公开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为提高海关系统的关务(警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和谐海关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海关2007年关务(警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海关2007年关务(警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北京海关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
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局
宁波海关北仑海关缉私分局
天津海关新港海关接单处
满洲里海关驻车站办事处
长沙海关常德海关通关监管现场
福州海关马尾海关对台小额贸易监管科
湛江海关霞山海关
海口海关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
上海海关浦江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