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电邮  使用帮助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新闻 要闻 动态 专题 访谈
统计 快讯 数据 分析 预警
公开 法规 解读 目录 行政许可
互动 咨询 来信 建议 信息订阅
办事 指南 下载 报关员考试     公务员
查询 通关 舱单 报关员记分     企业基本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首页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与吉林省人民政府签署署省合作备忘录(图)  
2010-03-07

   
       
     3月5日,海关总署、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光祖,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儒林及吉林省、海关总署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签字仪式。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后,海关总署加强了与吉林省政府的合作,开拓创新,务实工作,为推动吉林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吉林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海关总署、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署省合作。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海关总署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备忘录,海关总署将进一步支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支持吉林省口岸“大通关”建设,支持吉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发展,支持长吉图国际大通道建设,促进吉林省贸易通关便利化,帮助吉林省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依法打击走私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环境,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提供全面统计信息服务,提高海关服务吉林省经济发展的能力,全面支持吉林省发展。吉林省政府将积极为海关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口岸监管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大通关”建设,加强对长春海关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力度。

    双方商定,建立署省紧密合作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经常性的沟通平台,不断提升合作水平,共同促进吉林省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大】 【中】 【小】 【关闭】【打印】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网站留言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电话:010-65194114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