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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署市合作备忘录(图)  
2010-02-08



       日前,海关总署、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光祖,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签字仪式。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海关总署加强和上海市政府的合作,务实创新,为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最重要的关区之一,2009年上海关区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154.9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3.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加快推进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海关总署、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署市合作。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海关总署和上海市政府的合作进入新的阶段。《海关总署、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海关总署从支持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支持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支持长三角区域和长江流域通关一体化建设,支持上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上海电子口岸建设,支持上海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严厉打击走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上海提供全面统计信息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营造便利通关环境等十个方面支持上海发展。上海市政府从为海关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和建设,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及海关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上海海关的指导和帮助等五个方面支持海关工作。双方商定,建立负责同志定期会晤制度,并逐步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经常性的沟通平台,不断提升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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