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口通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切实加强对国家重点敏感商品的出口监管工作,根据海关总署有关通知要求, 出口货物必须在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方可向海关申报。为确保宁波口岸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出口货物及时装船出运,宁波海关就“两节”期间通关业务加班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加班时间 2008年9月14日 2008年9月30日、10月2日、10月4日 二、业务加班部门 2008年9月14日:北仑海关、审单处等 2008年9月30日:现场业务处、审单处等 2008年10月2日:北仑海关、审单处等 2008年10月4日:现场业务处、审单处等 三、宁波海关业务联系电话:0574-89090246;行政值班电话:0574-89092114 希望各出口通关企业积极配合海关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出口货物在实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及时向现场海关办理报关单交单手续,共同为维护宁波口岸“两节”期间出口货物的正常贸易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促进口岸通关又好又快。 宁波海关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