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投 标 通 知 书
(厦关服标2008-038号)
因工作需要,决定对新大楼展览场地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诚邀有实力的公司前来投标,为了共同做好招投标工作,现将参加招投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及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能反映企业近两年的业绩说明及相关合同或发票的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资质标准的要求。
4、提供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招投标采购的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
详见《新大楼展览场地布展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及服务说明
1、报价必须包括施工管理费、材料费和安装费等所有税和费。
2、必须按照标书所附设计图和报价表的要求将报价直接填入盖有“厦门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印章的《新大楼展览场地布展项目报价表》内,否则所投标书即为废标。
3、投标控制价为70000元整,投标金额超过控制价,即为废标。
4、不符合该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为无效投标书。
四、交货日期
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我关有关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招投标办法
投标单位将有关文件资料、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带至或寄至厦门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交张先生收。
地址:厦门市海后路34号招待所304室(邮编361001)
邮编:361001
联系电话:0592-2152750 /13606904211 传真:0592-2152751
答疑时间为交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为2008年9月5日至12日上班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评标办法
根据各单位的报价原则上取同等条件下报价次低价的单位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两天内通知中标单位。
九、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政工办、督察内审处和机关服务中心组成,出现异常情况由评标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厦门海关监察室对招投标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 新大楼展览场地布展项目报价单 |
| 编号:2008-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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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工艺做法及说明 |
| 一、改造工程 |
| 1 |
新做木做展示展板 |
㎡ |
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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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18厘中纤板做骨架,两边2片5厘中纤板,外贴壁纸装饰(单面)上下贴防火板装饰铝合金条收口。 |
| 2 |
搬运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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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直接费的1.5% |
| 二、工程造价 |
| 1 |
工程直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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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程管理费=直接费*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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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工程总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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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税费(3.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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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含税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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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 (大写/小写) |
| 注:1、以上报价必须包括所需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税金、各项规费等所有费用。2、必须按照工艺做法及说明栏和标书所附设计图的要求进行报价。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
| 投标方全称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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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方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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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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