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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采购公告

 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下简称“保健中心”)需对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进行采购,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1名投标人,现将有关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采购。

  二、报价内容:按照附件1:保健中心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报价。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四、报价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响应文件正、副本应按响应文件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使用已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封面需加盖公章),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三)所有响应文件须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六、协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必须满足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报价核定总报价。

  (三)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单独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采购的预算价,是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等过程后,对项目实施产生的费用编制的合理价格。为了避免价格的恶性竞争,确保整体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如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在接到评审小组通知后1个小时内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 2022、2023年(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协商截止前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复印件。

  2. 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

  如评审小组认为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属于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情况,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接到评审小组通知后1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的原件现场核查。

  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评审小组认定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均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资格审查标准为本公告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继续评审。

  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未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

  2.最终报价金额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声明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7.响应文件目录表中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缺少或内容错漏的(采购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的除外)。

  8.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差错相同2处或雷同3处以上的。

  9. 无现场勘察的证明资料。

  (六)在采购需求不满足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缺失、错误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需求。

  (七)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者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在协商合同条款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询问与异议

  (一)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二)报价人认为报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采购公告文件提出疑问的,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三)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异议函均应明确阐述响应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必须在规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现场勘察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址

  八、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8月 8日下午3:00点,现场勘察人持加盖原章的公司证明(写明勘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天下午2:50分前到保健中心前楼12楼1201室向联系人报到,由联系人带领进行现场勘察。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00,投标人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24号保健中心前楼12楼12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联系电话:

  现场勘察联系人、文件递交接收人:陈先生

  电话:0771-5316927

  受理询问电话:0771-5316927

  受理异议电话:钟女士   0771-5316942

附件1:保健中心广西国门生物安全科普创新基地布展服务采购需求.doc

附件2:展厅平面图.pdf

附件3:评审办法.doc

附件4:响应文件.docx

附件5:现场施工安全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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