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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安海关关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公告
我关现有一笔加工贸易限制类担保保证金,合计4984.73元(保证金编号B52132200007),需退还东莞启童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日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东莞长安海关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现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或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请东莞启童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或其权利义务承受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东莞长安海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仍未办理,海关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莞长安海关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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