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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宪法 推进合关法治建设在线访谈

    主  题:尊崇宪法 推进合关法治建设
    时  间: 2020年12月4日 10:00
    地  点: 合肥海关
    主持人:合肥海关办公室副主任宋誉
    嘉  宾:合肥海关法规处处长张新

  

  法规处在线访谈照片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合肥海关法规处处长张新,为我们宣讲宪法精神并介绍合肥海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的相关情况。热烈欢迎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20-12-04  10:00:36

  张新: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2020-12-04  10:00:42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到今天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请张处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宪法、什么是国家宪法日?2020-12-04  10:01:15

  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20-12-04  10:03:09

  主持人:国家宪法日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2020-12-04  10:03:16

  张新: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从2001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2014年11月1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2020-12-04  10:04:21

  主持人:那宪法日有什么意义呢?2020-12-04  10:04:27

  张新: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这也是“依宪治国”首次写入四中全会公报。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设立宪法日,对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教育有重要意义。2020-12-04  10:06:18

  主持人:借着今天这个机会,请张处给我们大家介绍下我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吧。2020-12-04  10:06:23

  张新:制定和实施宪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走向共和、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和长期追求。这一愿望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才变为现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四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后,在1988年进行了首次修正,此后又分别在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改,共形成了5个修正案。 2020-12-04  10:08:04

  主持人:好的,现在网友们的提问来了,我们一起看看网友们有什么疑问吧。2020-12-04  10:12:37

  网友:依据宪法法律,海关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2020-12-04  10:12:45

  张新:就合肥海关来讲,主要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2020-12-04  10:14:03

  网友:既然是法治宣传活动,我想问问合肥海关今年以来在法治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2020-12-04  10:18:26

  张新:我认为今年我们合肥海关法治工作有三个亮点。

  第一,我们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法治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第一时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关工作职责解读,推动依法防控疫情,确保海关检疫职能的履行,真正做到外防输入,让人民放心。

  第二,我们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原检验检疫队伍整体划入海关后,我们根据新海关新职责,对原海关10大类202子项权责清单和原检7大类51子项权力清单重新梳理,按照“先行先试、分类实施”的原则,完成合肥海关新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强制两个子清单的编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将行政检查权首次纳入权力清单,形成357项《合肥海关监管项目清单》。今年,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单两库一计划”编制,首次摸清了事后监管的家底,让我们进出口企业明白海关在干什么、要查什么。

  第三,我们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丰富创新普法形式工作。制定《合肥海关公职律师专责联系隶属海关行政处罚工作制度》,实现公职律师专责服务隶属关全覆盖,履职过程全程留痕。通过制发新法规导读、执法指引和制定业务文件等方式,实现对基层一般执法疑难问题能通过法规处协调得到快速应答,切实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成为普法的过程。通过系统的法治宣传,有效防范了基层一线的执法风险,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的理念。 2020-12-04  10:21:09

  网友:听了高大上的法治宣传,我想咨询下海关法律法规政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我有朋友从海外旅游回来,在国外买的化妆品和包包下飞机之后就被海关查扣了,请问海关在这方面的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2020-12-04  10:22:15

  张新:您好,这个问题的解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境外购物≤5000元人民币,予以免税验放;

  (二)在境外购物>5000元人民币,对相关境外获取物品的征税、免税按照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外,在境外购买的物品,海关也有禁限类物品的要求。具体的禁限类物品目录可以登陆合肥海关门户网站查询。2020-12-04  10:23:11

  网友:我是阜阳的一家藤制品生产企业,我想咨询一下,出口产品到国外,需要哪些手续?2020-12-04  10:39:53

  张新:您好!您可以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向合肥海关申请,办理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同时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下载打印法律文书。具体的办事流程,也可以在我们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询到。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全部行政审批的网上办理,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2020-12-04  10:41:07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张新处长做客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见!2020-12-04  11:00:18

  张新: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2020-12-04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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