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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手持式稀土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口美兰机场海关,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美兰机场海关。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手持式稀土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满足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监管科室提高货物鉴别拦截速率和准确率所需,现需对手持式稀土元素分析仪进行采购;
(三)主要参数:详见《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手持式稀土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
(四)交货期: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的交货期时间。交货地点由客户指定。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五)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主机及主机全部组件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的故障检查、维修及维护等服务,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六)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空港北一路与空港北一横路交叉口西南40米美兰机场国际货站2楼;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188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空港北一路与空港北一横路交叉口西南40米美兰机场国际货站2楼;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7:00,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空港北一路与空港北一横路交叉口西南40米美兰机场国际货站2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管理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美兰机场海关;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空港北一路与空港北一横路交叉口西南40米美兰机场国际货站2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9989692821;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661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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