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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流转”神马的,以后就SO EASY啦!

       你还在头疼怎么把保税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倒腾到保税物流中心(B型)、把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倒腾到另一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吗?以后你再也不用为此发愁了,因为我们又有了新的政策红利了哦~

     “区间流转”是指:企业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以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的保税货物流转。

       然后我们看看可以怎么倒腾!

       企业办理区间流转业务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申报”  的方式办理流转手续;区间流转货物可由企业自行运输,参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区间流转业务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当然,想要顺顺利利的流转,还得有个“护身符”(不就是个申报表么……)

        企业开展区间流转业务,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海关保税货物区间流转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流转备案手续。

      (一)转入企业填报《申报表》的转入信息并向转入地主管海关申报,转入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核。

     (二)转入地主管海关审核通过后,转出企业填报《申报表》相应的转出信息并向转出地主管海关申报,转出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核。

     (三)《申报表》从转出地主管海关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企业应当按照经海关审核后的申报表进行实际收发货,办理申报手续。

      区间流转备案应符合的条件:

     (一)一份《申报表》对应转出企业一本电子账册和转入企业一本电子账册。

     (二)《申报表》中保税流转货物品名、商品编号和计量单位等应与企业电子账册对应内容账册一致。

     (三)区间流转对应商品的申报计量单位和申报数量应当一致,申报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法定数量应当一致。

     (四)流转双方的商品编码(商品编号前8位)应当一致。流转双方商品编码不一致的,应按转入地主管海关依据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认定的商品编码办理流转手续。

     (五)当《申报表》的转入方表体为空时,不进行商品项比对。

     (六)《申报表》有效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不能发货。

     (七)《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已备案商品不能变更。

     (八)海关在收到企业《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随时拿起电话拨通“12360”,找我们的话务员继续询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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