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贸易便利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要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明确指示,要求进一步研究减少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2018年10月,国务院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提出20条措施。近年来,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关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2018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跨境贸易得分从69.91提高到82.59,排名从第97位提升至65位,跃升32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经济体。
一、简化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
监管证件数量从86种减至46种,减少46.5%。目前,除4种因安全保密需要不能联网外,其余42种监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自动比对;37种监管证件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证件办理时间大幅压缩。
取消包括汽车零部件在内的118项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简化报关手续,申报环节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清单;对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直接采信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不再实施抽样检测,对免予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的便利化措施;实现《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企业无需到海关作业窗口领取。实现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和自助打印。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
二、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
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口岸降费工作,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规范收费,鼓励竞争,限制垄断,推动降低报关、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研究制定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模版,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15项压减至11项,并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费率标准分别下调15%、20%。对涉及海陆空各类型的10个口岸159家企业进行抽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公开曝光8起港口航运环节违规收费案件。中远海运、马士基等62家船公司主动公告下调码头操作费(THC)等费用,相比之前降低5%—10%。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跨境贸易出口合规成本从568.7美元降至387.6美元,进口从915.9美元降至448.3美元。
三、大力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申报“一单多报”,申报数据项从1113项压缩至371项,船舶通关时间压缩80%以上。优化进出口“提前申报”。与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开通6条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已与14个经济体、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互认协定。优化检验监管流程,实施进口铁矿石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在保障税收安全的同时,提升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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