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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海关关于深圳市特欧博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侵犯“KIRBY”商标权的毛绒玩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福马关知字[2024]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尾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福马关知字﹝2024﹞0005号

  当事人名称:深圳市特欧博贸易有限公司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营业执照,91440300MADNPB5Q2P

  法定代表人:伦转章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社区宝岗路笋岗村综合楼401

  2024年8月16日,深圳市特欧博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委托福州和进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毛绒玩具等12项商品到美国,报关单号为:350120240014581665。经查验,该批货物中:第一项毛绒玩具申报数量为500个,实际数量为7500个(价值人民币8023.28元),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其中,有600个毛绒玩具(价值人民币641.86元)涉嫌使用任天堂株式会社“KIRBY”商标卡通形象,被任天堂株式会社认为上述货物侵犯了其商标权(备案号:T2023-157632),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

  我关经过调查,认为:1、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数量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出口的毛绒玩具数量申报错误,申报数量为500个,实际数量为7500个(价值人民币8023.28元),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2、当事人出口的毛绒玩具中有600个(价值人民币641.86元)使用的卡通形象与任天堂株式会社注册的“KIRBY”商标形象(备案号:T2023-157632)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出口货物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及查验货物照片,权利人任天堂株式会社提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书,当事人指定责任人及报关企业指定责任人的《查问笔录》、在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与和进报关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情况说明等材料为证。

  针对出口货物申报数量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鉴于该部分违法货物价值低于20万元,当事人能够主动改正,违法情节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附件1《海关行政处罚“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一)》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182号发布)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该部分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出口货物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198号)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该部分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侵权货物;2、科处罚款人民币65元。

  综上所述,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货物;2、科处罚款人民币65元。(罚款缴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户名: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马尾海关)。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印)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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