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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79288
lb5180
2017-10-19 04:10:52
您好!我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即将到期,请问是否必须要更换新证?更换新证书有没有时间节点要求呢?谢谢!
企业备案
已处理
2017-10-20 11:10:00
上海海关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注册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期限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另外,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