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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24件濒危物种制品

  近日,长春海关所属长春邮局海关查获24件濒危物种制品。长春邮局海关关员在进境邮件监管查验时,发现3件邮件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开拆查检,共查获疑似象牙制品23件、重1854克,疑似红珊瑚制品1件、重91克。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查获物品分别为“现代象的象牙制品”及“红珊瑚科物种制品”。

  现代象、红珊瑚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保护物种。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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