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携带要遵规 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查获旅客超量携带电子烟弹8000支(图)
图为: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查获的电子烟弹 于长河/摄
8月21日,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查获旅客超量携带日本产“万宝路”IQOS电子烟弹40条,共计8000支。
当天,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对进境航班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通过先期机检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物品中疑似携带大量电子烟弹,经进一步开箱查验,查获超量携带电子烟弹40条,共计8000支。目前,涉事物品已被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目前,部分电子烟厂商因宣称“健康无害”、不含致癌物质且尼古丁、焦油含量比传统烟低而受到烟民的追捧。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并非戒烟产品,也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对身体无害,与传统卷烟并无实质性差别,海关也将其归入卷烟的税号,作为卷烟进行监管。
海关提醒,进境旅客携带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需要向海关申报。旅客在海外购物前,应先了解国家关于进境物品的相关规定,谨防违法违规。(高榕/文)
打印本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