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取消92项证明事项,并对有关证明事项所涉规章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清理证明事项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日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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