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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已划入海关总署,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向海关总署提出。)
受理咨询室地址(当面提出信息公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地点在海关总署办公楼东门往南20米;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信件受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注:信封请标注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申请建议使用中国邮政平信或EMS邮寄), 邮政编码:100730。
受理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注:建议发送后与我单位电话确认。)
联系电话:010-65195744。
点击下载: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
海关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010-65194588
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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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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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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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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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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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他 组 织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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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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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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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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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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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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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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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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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形式及获取信息的方式 (可选可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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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本邮寄 □ 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发送 □ 纸本传真 □ 自行领取 |
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随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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