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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关于 GEF项目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GEF项目全称为“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中国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态系统威胁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由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为项目的国内执行机构。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海科中心”)负责海关总署在该项目下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GEF项目需要,海科中心拟招聘外来入侵物种专家1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作地点

  北京市。

  二、聘任期限

  60个月。

  三、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下载《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bjhg_wxn@customs.gov.cn,邮件标题为“GEF项目+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报送纸质报名材料。另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同时需将《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上述邮箱。

  请考生通过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至: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收),邮编:100026,电话:010-81318561。

  联系人:万晓楠 13810567207

  需提供①《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④个人履历。

  2.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 18日,以上材料发送至bjhg_wxn@customs.gov.cn。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从报名人员中初选出3名应聘者进行面试。

  (三)聘用

  根据面试表现和专家组评分,择优录取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并于参加笔试、面试时提供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在备考和往返笔试、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GEF项目招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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