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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由重庆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及政务公开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0】167号)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四)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五)制度建设情况、(六)互动交流、(七)监督保障、(八)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海关总署有关部署落实情况、(九)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重庆海关门户网站(http://chongqing.customs.gov.cn/)获取。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海关办公室联系(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邮编:401147,电话:023-12360、023-67709720;电子邮箱:cqhg12360@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关注关切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关总署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法定要求在重庆海关落地生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重庆海关以《2020年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总抓手,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海关网站、热线、新媒体“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不断夯实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推进关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稳步向前。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不断夯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阵地”基础,多渠道全力做好信息公开规范性、及时性、全面性工作。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海关总署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规范化、标准化设置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关区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汇总并发布关区各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受理联系地址,落实依申请公开主体责任。
二是夯实关区政务公开基础,多举措扩大公开渠道。推动关区的两江海关、万州海关等开展政策“云宣讲”,聚焦海关重点领域公开,持续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相关政策的宣贯工作;推动关区的江北机场、两路寸滩海关、邮局海关围绕疫情防控、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通过现场宣传栏、电子LED屏、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形式发布,及时向企业和群众通报有关改革举措和海关工作推进情况,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同时,利用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的政策发布渠道,进一步扩大海关政策的知晓面,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改革红利。
2、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第二阵地”作用,丰富和拓宽海关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
重庆海关以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发布新渠道、新途径为目标,强化重庆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发布属性,多措并举利用平台建立新媒体的关企交流沟通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模式,整合关区咨询交流对外渠道,高效组建新媒体“微客服”,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全年利用新媒体公众号“重庆海关发布”对外解读政策和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8期,开设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发布专栏7个,全年发布各类政务稿件285篇,办理新媒体各类留言回复20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重庆海关关区共收到5名自然人和1个商业组织机构的依申请公开申请6份,已依法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全年重庆海关利用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数2100余条,全面涵盖重庆海关政务信息、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双公示、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各类主动对外公开的内容。在网站首页开设海关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AEO企业公示认证等网站特色专栏,整理并发布原重庆检验检疫局主动公开栏目信息800余条。在重庆海关办文系统中明确为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一律按照时限纳入重庆海关网站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对外公开;对选择文件为依申请公开属性的,及时进行文件归类登记处理。
(四)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重庆海关为进一步强化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在多次征求关区各单位、部门的基础上,先后制发《重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程》和《2020年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程》和《要点》的出台既是对关区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和重要环节。
(五)互动交流
重庆海关充分利用海关网站、热线、新媒体“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强化关区对外政务服务功能的便捷性、及时性、有效性,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打造重庆海关对外服务的规范化窗口和优秀服务品牌,大力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全年重庆海关热线共接听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业务咨询电话16653人次,日均46次,平均接通率96.5%,等待均长小于2秒,来电咨询较多的业务为企业管理、检验检疫、行邮监管、关税征管。全年通过互联网网站业务咨询栏目收到212条有效咨询,均已办结,平均办结时长小于2天;发布网上调查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公布调查结果1期。全年通过重庆海关发布新媒体留言咨询2000余人次,回复各类咨询信息4000余条;利用新媒体和网站发布相关的问卷调查信息4期。
关区各单位和部门采用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关区的企管处、万州海关、永川海关利用关企座谈会、实地宣讲、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向辖区企业解读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流程、原产地政策和企业认证政策等内容;法综处、商检处、江北机场海关、邮局海关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利用“海关发布”“12360海关热线”“重庆海关发布”等公众号平台,发布图解、视频等易于传播、公众关注高的解读性作品,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更加丰富,解读信息传播到达率不断提升。
(六)监督保障
为确保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长效运转机制,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庆海关始终坚持把关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坚持把关区上下层级监督结合。去年以来,我关结合实际工作多措并举,在网站主动公开栏目和政务公开指南中公开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版,拟制政务公开答复书和通知书的回复均按照要求提供监督和投诉方式,全面告知依申请公开人救济渠道;加强对各隶属海关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纠正。
关区各隶属海关的业务办理现场,均推广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将海关工作人员作为评价对象,建立以评价、反馈、改进、监督、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一事一评”,倒逼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七)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海关总署有关部署落实情况
重庆海关发布新媒体以深化政务公开、关企(民)交流互动、政务信息传播、办事服务四大功能为工作抓手,提升发布的“政”能量,不断探索和发挥重庆海关发布新媒体在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第二阵地”的作用,平台初步形成了稿件“上下兼顾、重点突出、回应及时”的格局。
2020年重庆海关发布新媒体发布158期,推送稿件285篇;新媒体粉丝数量和社会关注度大幅提升;建立了政务发布品牌专栏六个,持续努力打造关区精品品牌栏目;疫情期间,推送了《防疫物资出口系列指南》、《法检医疗物资快速通关出口指南》等一批质量较高、有影响力的政策解读稿件;海关发布新媒体的运行机制逐步由过去的总关办公室办新媒体转变为关区职能处室办品牌专栏,有效提升了关区职能处室参与程度,利用新媒体提升关区政务公开效能的工作成效初显。
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重庆海关主动融入总署热线新媒体矩阵,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先后围绕助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六稳六保等重要部署,发布多篇相关政策解读的系列稿件,全面阐述政策举措及其效果,提升了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1 | 80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241 |
行政强制 | 2 | 0 | 3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9项 | 2973.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撤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 2 | 1 | 0 | 0 | 0 | 0 | 3 | ||
3.逾期未补正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 | 1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9年重庆海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处理流程等制度性建设、公开形式和手段以及信息公开实效和内容的强化检查考核等方面尚有不足和提升的空间,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整体情况有较大改进和提升。
一是以制度建设促进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关先后制发《重庆海关政务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和《2020年重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保障,明确关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优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流程,规范关区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二是借助重庆海关发布政务新媒体,扩大重庆海关政务公开的途径,提升关区政务公开效能。2020年重庆海关利用各层级的政务新媒体推送政务信息超300篇,推动关区各职能部门开办新媒体政务信息专栏7个;创新海关业务咨询受理模式,提供新媒体在线业务咨询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受到关区外贸进出口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是提升关区海关政策宣传解读针对性和规范性。坚持以热线、新媒体、网站收集的问题为主渠道,紧盯企业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政策问题,积极组织关区职能部门研判分析,高效解读回应社会对海关工作关切。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意识和水平仍需加强。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基础较为薄弱,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以及不熟悉政务公开政策,缺乏有效工作方法的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不强。
二是关区政务公开组织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是专业的人员队伍不能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是业务培训力度亟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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