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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守国门,促发展,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关政府信息,持续提高海关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吉林海关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海关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年内,主动在长春海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了《吉林海关办事机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吉林海关关长接待日有关事项》《吉林海关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吉林海关信访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吉林海关依申请公开指南》《吉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吉林海关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信息。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结合吉林海关工作实际,通过长春海关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关重点工作动态,积极回应解读社会关注热点。年内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次,公开2022年度决算1次,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1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次,公开《吉林海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次,公开《吉林海关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次。年内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关企面对面各类政策宣讲3场;参与地方主办的外经贸信息宣讲会2次;印发宣传资料0.3万册(份)。

  (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政务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和审查等环节的流程、要求,提升我关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充实现场政务公开基础设施,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持续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持续推行首问负责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推行好差评系统应用,服务满意率100%。

  (三)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围绕政务公开评估工作要求,找短板,补弱项,对吉林海关应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完善修订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吉林海关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7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存在对个别事项是否应该公开而掌握不准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吉林海关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制度文件,编制了本关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在长春海关网站对外公开。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业务现场报关大厅政务公开的设施和设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告栏等设施需进一步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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