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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邮局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邮局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主要情况如下:

(一)“制”上见真章夯实基础促规范。

一是流程梳理进一步完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规范政务公开审查流程,理政务公开1+1工作要点建立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工作落脚点更加清晰。二是督办检查进一步规范。以“日常”代替“突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出现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规范、超期公开等问题,不断提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三应”机制,组织专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以“战”代“训”,开展依申请公开实训能力测试,在实践中检验和提升工作水平。

(二)上显成效突出特点促服务。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结合邮局海关工作实际,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按照要求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2条。二是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受理来电、信件、电子邮箱、传真等途径,并做好信息登记、分派、办理和归档等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响应。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多维提升公开建设。围绕“国门生物安全日”等系列主题,通过12360、长春海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并及时办理、跟踪落实、按时反馈,2024年工单答复率100%

(三)在“治”上出实招多点发力促落实

一是精准推送政策。送法上门,答疑解难。结合领导调研、海关各类宣传日节点,开展企业座谈会12次,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20余次,广泛宣传海关政策,聆听公众需求,帮扶解决问题。二是聚焦创新服务结合智慧海关建设,对业务现场公开信息进行集中式、标准化管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队二度三讲”工作充分发挥其政策靶向宣讲和矛盾事前解决机制作用。三是固化现有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优化答复机制,提升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和标准化水平,做好咨询问题的全流程跟踪。深入推进“企业问题清零机制”,2024年通过企业问题清零渠道受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2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提出的“信息公开渠道较单一”“海关政策宣传形式手段仍需加强”问题,2024年长春邮局海关已通过多项举措完成整改: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便民服务措施,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梳理常见问题规范答复口径,提升答复效率、推动解决疑难问题,2024年共接听咨询电话200余次。二是开展政策宣贯。造“法润邮路”普法计划,依托海关门户网站、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三进”活动,宣传寄递渠道法律法规,累计现场科普人次300余人。三是拓展沟通方式着力推动“关领导送政策上门”“问题清零”,开展政策宣传43次,推动解决疑难问题9项。

(二)目前存在问题。

解读海关政策的时效性仍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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