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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长春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长春海关办公室,电话:0431-84601502;电子邮箱cc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海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长春海关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1078条,内容主要涵盖本关通告、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采购和拍卖信息等。结合吉林特色产业发展,紧扣政策热点和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政策宣贯,在门户网站转载关联性强的政策解读信息12 篇。长春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政策解读、便利措施和办事指南等28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践行便民服务理念,合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审慎稳妥做好答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对外公开电话随时接听,电邮、信件及时查看,及时掌握外界对海关政府信息关注需求。及时受理长春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6件,已全部办结全年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充分发挥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推进12360服务热线高质高效发展。通过强化“前台受理、后台支撑”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热线答复水平和质量,切实提升热线涉企服务效能。全年共受理热线10750个,接通率99.7%。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长春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开展惠企宣传,全年共发布原创稿件41篇。

(四)监督保障情况。组织长春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关区工作的全面指导,强化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以考核评估促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关区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对照总署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要求,建立目标清晰、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

2

0

0

0

0

4

(七)总计

4

2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公众参与度还不太高”,紧扣企业群众关注热点,通过关企座谈会、关长送政策上门、一企一策进社区和学校普法宣传等多渠道形式开展政策宣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效性二是针对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关区政务公开培训,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

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和载体需要进一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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