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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顺利召开,长春海关进一步优化支持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制定了《长春海关服务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十二项便利措施》,现予以公布。《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进境展品海关通关须知》详见附件。
一、全程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本届东博会期间,长春海关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全程派员入驻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综合服务区,提供通关、监管、咨询等服务。
二、设置专用通道和窗口
针对东博会入境贵宾级别高,入境展品批次多、通关时效要求高的情况,长春海关在吉林省各主要口岸为东北亚博览会设置贵宾礼遇通道,在各通关现场开设“专用通道”,设立专人专窗,优先办理相关物资的海关手续,确保即到即报,即查即放。
三、打造“智慧海关”监管服务模式
依托海关通关系统和展览品等信息化平台,充分应用海关智能化监管设备,发挥智慧监管效能,深化科技应用,实现顺势监管,提升展览品通关效能,打造智能化东博会监管服务模式。
四、实行通关一体化、口岸+现场快速验放通关模式
参展商或其代理商可在国内自行选择最便捷的口岸进境展览品,在驻会海关集中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实施验放。因特殊情况不适宜在口岸海关实施验放的的展览品,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研判同意,可将货物流转至驻会海关办理验放通关手续。
五、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
长春海关为东博会进境展览品、入出境人员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节假日预约通关服务,提高进境展品通关速度,为进境展览品、境外参展商提供实时的通关服务和热情的通关礼遇。
六、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
提前制定发布《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进境展览品海关通关须知》和禁止、限制清单,同时制作海关政策宣传手册,为参展商提供详细通关指引。
七、对展中销售的展览品提供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东博会展期内销售的符合展品清单类别范围和销售额度的进口展览品提供税收优惠。
八、统一提供税款担保
由贸促会或其指定代理公司向现场海关提供银行保函办理税款总担保。参展商或其代理商可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九、提供展览品清单预审核服务
对能预先提供展览品清单的参展国家或参展商,现场海关提前对展览品清单予以预审核。对禁止入境展览品,提前告知,避免参展商不必要的损失;对限制入境展览品,及时反馈入境参展条件和要求,便于参展商或代理商早作准备,顺利通关参展。
十、便利特殊物品进境
对东北亚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十一、便利食品化妆品参展
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品尝、散发的预包装食品,在境外参展商作出统一标识的情况下,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免于加贴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应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品名、保质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事项。参展的非销售用的化妆品,进境前应当提供展会主办(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展证明,可以免予检验。
十二、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
东博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东博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准予核销结案。
《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进境展品海关通关须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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