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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康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吉东北亚医美(康养)小镇建设 推动全省医美(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长春海关比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支持在延吉东北亚医美(康养)小镇执业的外国专家携带手术器械和必要的药品申报入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相关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口的医疗器械依法实施检验,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已经药监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携带药品如涉及特殊物品,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是国家单独赋予海南的特殊安排,据了解,目前尚不具备在其他地区推广条件,待国家政策明确后,长春海关将积极支持有关政策落地实施。

关于“支持延吉东北亚医美(康养)小镇使用的医疗器械可批量储存在延吉保税仓库,一次入库、多次通关”建议,目前,在延边州范围内共有6家保税仓库(图们市4家,珲春市2家)。根据现行规定,对入保税仓库的医疗器械,如需批准证件的,应当事先取得药监部门的批准证件。保税仓库存储期限为1年,如申请出库的保税仓储医疗器械批量少、批次频繁,可向海关申请分批次出库后一次集中报关。对有相关具体业务需求的,海关将积极指导。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支持!

  

  

  

  

长春海关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懿达,联系电话:0431-849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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