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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我省生物安全防控体系严防有害生物入侵的建议》(第8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海关工作相关部分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今年1月份,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农科教发〔20211号),按照方案中的任务分工,海关主要负责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口岸环节防控工作。同时,作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建议1: 加强入侵生物动态分布与信息资源库建设。

  该项工作应归属于五部委工作方案中的“二、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项目中,由农业农村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海关总署部署,海关部门围绕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预警,广泛收集和编译整理动植物疫情及外来入侵物种等信息,提出评估意见,并及时报总署处置。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制定的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方案,结合长春关区口岸业务特点,统筹制定本关区监测实施方案,对口岸检疫、非贸渠道查验及口岸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实现全覆盖,完善进出境动植物疫情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早期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监测发现的重要动植物疫情疫病及外来入侵物种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跟踪疫情动态,将相关情况报告总署,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按照属地责任进行防控。

  关于建议2 :加强入侵生物生态适应性机制及成灾机理研究;建议3: 加强主要入侵生物防制技术与产品研发。

  该项工作应归属于五部委工作方案的“七、加强科技攻关”项目中,由科技部、中科院、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技术保障方面,海关部门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动植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配备,加强智能审图在外来入侵物种查验领域的应用,发挥口岸初筛鉴定工作室作用,完善检疫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快速预警、应急处置及时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科技攻关,加快外来物种快速鉴定技术、检疫处理技术以及查验设施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相关技术标准,扩大外来物种和濒危物种鉴定范围,采用远程鉴定等先进技术,提高检测鉴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现场查验、鉴定检测等技术培训,提高一线人员查发能力。

  长春海关将认真执行总署防范外来入侵物种相关工作部署,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协调机制下,加强与地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部门沟通协作和联动,统筹协调解决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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