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机构

      通州海关、中关村海关

    服务对象

      出境旅客

    涉及事项

      出境伴侣动物检疫(犬、猫)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所需材料

      一、去往欧盟、以色列等需要血检信息的国家或地区

      携带人有效出入境证件、伴侣动物(犬、猫)身份证明、免疫接种证明、血检报告、采血证明。

      二、去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携带人有效出入境证件、伴侣动物(犬、猫)身份证明、免疫接种证明。

      三、其他要求

      如目的国家或地区有特定检疫要求的,如特定健康检查、寄生虫驱虫、疾病检测等项目,携带人可提供第三方动物医院报告证明。委托申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线上办理流程

      一、申报

      (一)携带伴侣动物(犬、猫)出境的,携带人可以自行申报,也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公共服务”板块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执法申报“检验检疫”板块上,名称为“携带出境宠物检疫”。内容包括携带人、伴侣动物(犬、猫)免疫信息、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等有关信息。

    温馨提示

      *登录方式分两种,个人用户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企业用户可使用IC卡登录,两者账户权限相同

      二、现场审核

      (一)材料审核。审核携带人证件是否与申报相符,是否有有效来源证明及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狂犬病疫苗接种日期是否符合目的国家或地区要求。目的国家或地区有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驱虫等额外要求的,还应审核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原件、驱虫记录等相关文件。

      (二)伴侣动物检疫。采集伴侣动物身份标识信息,核对其是否与申报相符;通过视诊检查动物精神状况、被毛、皮肤、体温、呼吸、可视粘膜等是否异常。对有明显传染病临床症状的暂不办理出境手续。

      三、审核制证

      海关审核材料,材料符合要求且临床检查合格的出具证书。

      四、证书领取

      现场领取。携带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证书,或代理人凭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证书。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

    办理事项

    办理时限

    出境伴侣动物检疫

    2-3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 动物卫生证书
  • 咨询方式
    办公场所 办公地址

    预约/咨询电话

    通州海关

    通州区土桥新桥2

    010-69578031

    010-69578036

    中关村海关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207号楼,东北侧

    010-53853674

    010-53853672

    结果查询

      “互联网+海关”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www.singlewindow.cn

    温馨提示

      *海关审核确认后,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申报单查询”页面查询申请状态。

    投诉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60

    办理地点
    办公场所 办公地址

    通州海关

    通州区土桥新桥2

    中关村海关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207号楼,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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