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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京海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落实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形式内容,聚焦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主要情况如下:

  (一)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持续发布“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到位。面向辖区内监管服务对象企业,开设“首关一站通”微信公众号,提供关企沟通互动新渠道,涵盖政策推送、活动组织、咨询解答、问卷调查等核心功能,实现海关信息“指尖达”,线上咨询“一日结”企业心声“言路通”。截至20211231日,“首关一站通”注册用户已达471家,政策推送16则,发起活动4次,开展问卷调研6次,答复企业咨询359,回复率100%,平台双向互动2500余人次,成为我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新平台。

  围绕2022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积极通过多渠道广泛向社会公开我关工作阶段完成情况。在业务现场设置电子显示屏和实体公告栏,开辟宣传册展台,发放通关须知宣传册,公布具体通关流程,做到严格监管、高效通关、热情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办理工作。畅通电子邮箱、信函和窗口等多种受理渠道,定期查看,确保查收不遗漏、咨询有解答。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

  2021年,我关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同比下降34%,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设立“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场景式服务”专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模块,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和加强事后公示,确保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托“办理指南”,为群众提供1183项查询服务;“政策解读”实现“零突破”,全年共有11篇优秀解读被海关总署采用发布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60篇,同比增长400%

  (四)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按照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对我关各单位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通报,分析问题不足,推广经验做法。

  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条例》内容采取视频答疑、微信讨论、送教下点、随堂测验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年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余次,训百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8

  行政强制

  3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大力推进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丰富解读形式,有针对性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关注点。2021年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60篇,同比增长400%

  (二)目前存在问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标准目录有待进一步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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